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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吸「冰」習慣的十九歲青年疑受毒品影響,懷疑同居女友與其兄長「有路」,持刀向女友質問時,狂斬對方五十多刀致死。涉案青年事後被控謀殺罪,他在庭上自辯時聲稱當時精神錯亂有幻覺,見女友變成「豬頭人身」怪物才施襲。案件在高院審訊後,陪審團並不接納其辯解,昨日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他終身監禁。
被告譚浩南,無案底,被控在去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屯門友愛邨愛暉樓住所內,謀殺十九歲女友劉淑芬。被告事發時剛找到一份茶餐廳水吧工作,案發當日更是他首日上班,他與死者於去年農曆新年期間認識,數星期後死者便搬去上址與被告及其家人同住,惟同居僅兩個月便命喪被告刀下。
死者母情緒仍波動
法官昨日指引陪審團裁決時,表示如考慮被告是受死者挑釁、或因精神錯亂犯案的話,便應判被告誤殺。不過七人陪審團於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聲稱會間歇性情緒低落的被告,曾於受審期間忽然泣不成聲,被告昨聞判罪成後,亦雙眼通紅,似欲哭泣。
警方案件主管昨透露,本案距今雖已一年,但隨着案件開審,尤其是被告在庭上對死者懷疑不忠的指控,仍令死者母親情緒波動,故她不到庭聽審。至於事發時被告與母及兄長同住,兄長原被列為控方證人,但最終無被傳召作供,被告兄長昨由數名朋友陪同到庭聽取裁決,但他對判決結果不作回應。
案情指案發當晚救護員接報到場時,死者已無生命迹象,被告則受重傷。被告事後向警方聲稱,懷疑死者與兄長有染,因曾見過死者用腳「撩」兄的座椅,兩人又畫圖畫秘密通訊。他遂於事發晚持刀質問死者,因對方反應過大才斬她,被告自己亦自殘。惟案件主管昨經調查後,表示無證據顯示死者與被告兄有私情。
被告自辯稱自己十三歲起濫藥,又指案發前三日吸過「冰」;但他在庭上供述另一版本,指事發時有聲音叫他去死,之後死者忽然變成豬頭人身的怪物他才施襲。兩名精神科醫生作供時,均同意他受毒品影響致有幻覺,但其中一名醫生則指有關情況未至影響他自制能力,更不排除被告有詐癲可能。 案件編號: HCCC 3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