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又爆驚天冤案,河南商丘「殺人犯」趙作海入獄十一年後,「被害人」突然現身,法院撤銷原判。這種事情已非首次發生,九十年代,湖北京山縣民佘祥林涉嫌殺害妻子被判刑十五年,其後「亡妻」突然出現,佘祥林才得以昭雪。
當年佘祥林被刑訊逼供十天十夜,最終屈打成招。而趙案的審理更為荒唐。當日趙作海曾與「被害人」鬥毆,其後對方失蹤,而當地又發現一具無頭屍體,於是趙某就被當作殺人兇手,在酷刑之下,被迫供認殺人。為了取得「物證」,公安把趙妻也抓起來,不讓她睡覺,一睡就打,又逼她跪在柴堆上受審,不承認就打,最終令她精神崩潰,承認包無頭屍的袋子是其家的。
趙妻最終改嫁,四個孩子三個送給別人,大好家庭就這樣散了。現在案子雖翻過來,但破鏡已無法重圓,而當年辦案的公安卻早已升官。他們製造這麼大的冤獄,竟毋須負任何責任。更令人氣憤的是,當地政府為避開傳媒的追問,在趙作海出獄後,立即安排他到外地「旅遊」。
趙案暴露了公安部門難以治愈的痼疾,他們為了追求「政績」,不光大搞刑訊逼供,而且在錯案被推翻後,仍千方百計保護草菅人命的辦案人員,美其名「保護工作積極性」,有人還理直氣壯地說:「如果出了錯就處分辦案人,以後誰來當刑警?」然而,正是這種「積極性」,令眾多公民含冤入獄、妻離子散。不徹底打擊這種「積極性」,嚴懲製造冤獄的惡吏,社會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