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尾隨巴士的車長目睹經過,記下的士車牌號碼,並轉告途人後,繼續開車離去。警員接報到場將男生送院,並獲途人告知涉意外的士車牌號碼,警員根據登記資料追查,聯絡上五十二歲姓黃司機並將他拘捕,他共涉三宗罪,包括危險駕駛、意外發生後無停車及在意外發生後不顧而去,准五千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