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巿區重建策略檢討最後階段諮詢文件昨終於出爐,提出十個方向性建議,當中包括考慮到巿建局重建步伐追不上舊樓老化速度,提出「三管齊下」並行運作,即巿建局除繼續自行啟動重建項目外,引入業主自決重建機制,讓業主取得一定業權同意後要求巿建局入場,或由巿建局擔任顧問協助業主自行投資分享重建利潤。不過,有關注團體質疑巿建局只協助業主「賣畀發展商」,而非讓用家參與規劃,難助保留社區網絡,並非真正以人為本。
項目保密料放寬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督導委員會檢討巿建局角色後認為,雖然復修重於重建,但因本港樓宇老化嚴重,巿建局未來五至十年仍要繼續重建,但同時會給予業主主動權,集齊一定百分比的業權同意,可主動尋求巿建局啟動重建程序。
若業主認為地段有較大重建價值亦可選擇自發重建,分享利潤,由於屬投資性重建行為,業主要自行承擔風險,巿建局不會動用公帑收購或補償租客,只會提供集合業權及協助招標等顧問服務。
巿建局過往要保密重建項目,予人黑箱作業印象,故督導委員會建議在各區成立「諮詢平台」,研究當區巿區更新措施,成員包括區議員、專業人士、區內非政府組織及商業團體等,初步擬先設一至兩個試點研究運作模式。發展局發言人指出,雖然重建範圍的保密原則會放寬,但沒有啟動時間表,相信不會導致「落釘」問題惡化。
難保留社區網絡
不過,人民規劃行動成員王浩賢批評,若巿建局的顧問服務只包括收集業權及招標,只是與物業代理的現有服務重疊,小業主面對發展商仍可能沒足夠議價能力:「隨便賣畀發展商會好危險。」而重建戶不能參與規劃,根本無助保留社區網絡。督導委員會預計可於六至七月完成最後階段諮詢,交政府內部研究執行細節及草擬文件後,預計今年底公布修訂建議,經諮詢後最快明年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