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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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琳今起回收藥物

本文重點
【本報訊】因藥物品質不合格,被衞生署下令回收全線四百多款藥物的嘉琳製藥廠(下稱嘉琳)昨終公布回收安排,市民今日起一周內可將嘉琳生產的藥物退回全港三十一間藥房,過期藥物則不接受退貨。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藥廠必須作內部調查,找出生產過程中導致不良品質的問題,制訂改善措施,直至署方滿意,才可恢復生產。署方會依法跟進及調查事件,檢控事宜會諮詢律政司。

按定價回收藥物

嘉琳表示,會按照其指定價格收回藥房或藥行的退回產品。市民可致電熱線2429 8412查詢回收詳情。藥廠又對今次事件對市民造成不便致歉,會重新檢視所有產品,確保生產的藥品全面按「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程序生產及檢測才供應市場。

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劉愛國的藥房是其中一個回收點,他昨晚表示,希望藥廠今早能盡快提供回收價,以便市民帶同藥物前來時,藥房可按照指定價錢退回給市民。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聲稱,衞生署知道藥廠有一、兩種藥物出問題時,已要求提供其他藥物化驗,認為整個生產線的監管或其他方面有不足之處,故不准許藥廠繼續生產,要求提供有關程序及文件參考,待署方巡查後認為藥廠恢復符合GMP才可重新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