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05月11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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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發生後四日,醫管局始爆出疑兇過去兩個多月曾兩度拒絕家訪,疑因此種下慘劇禍根。
該局昨日證實,疑兇李忠民○四年於葵涌醫院接受治療後出院,一直由精神科社康護士跟進,有定期覆診,並安排護士每月家訪一次。
叫護士「唔好再煩我」
疑兇自今年二月二日接受社康護士家訪後,護士三月五日再次到訪卻「摸門釘」,護士一直以電話與疑兇聯絡,至四月二十一日,疑兇向社康護士表示「唔好再煩我」,於翌日覆診時他更向醫生表明不想有護士「找上門」,協議暫停家訪獲醫生批准,但同意與社康護士保持電話聯絡,當時醫生仍未察覺疑兇行為有異,並安排他在五月二十七日再覆診。
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表示,當局將精神病康復者融入社區的做法正確,他又認為,病人有權選擇是否接受家訪,當局不能限制他們的活動,他們並不是囚犯,醫生會判斷患者是否屬高危。對於事件是否應有人負責,他認為個案複雜,需待死因庭裁決後才定案。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批評,當局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措施存有漏洞,單憑覆診根本未必能斷定病人狀況,「有時病人會做戲,覆診時扮到好正常,又話自己準時食藥,覆診時間太短,好難睇清病情。」他又認為港府各部門協調不足,「幾乎係零溝通,次次出事先去補鑊,但措施只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部門各做各冇聯繫
有居於疑兇附近的街坊透露,親友探訪時曾被追打,報警後警方卻未有正視,反叫他們「避一避」。張認為,警方不可忽視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投訴及跟進調查,如遇有屢犯個案應通報護理機構,「港府啲部門一直以來只係各自做嘢,完全冇聯繫。」
精神科專科醫生劉英傑表示,即使病者有定期覆診,醫生診症時間有限,難以確定真實病情,若遇上病者存心隱瞞,醫生更難察覺,他認為高危個案應強制家訪。
葵盛東邨疑兇覆診時序
04/09/16 疑兇入住葵涌醫院接受治療。
04/09/24 疑兇情況轉為穩定,獲准出院,由精神科社康護士跟進,每月接受一次家訪,並需定期覆診。
10/02/02 社康護士到疑兇家進行家訪。
10/03/05 社康護士再到訪疑兇家,但不得其門而入。
10/04/21 疑兇與社康護士通電話時表示拒絕家訪。
10/04/22 疑兇返葵涌醫院覆診,要求暫停家訪,並獲安排本月二十七日再次覆診。
10/05/08 疑兇疑精神病發於葵盛東邨揮刀亂斬,造成兩死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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