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現時除有公務員外,亦聘用約七百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合約員工的工作範圍幾乎涵蓋所有常務工作,包括管制違例建築物、危險斜坡、樓宇結構破損、渠管破損等事宜。屋宇署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工會表示,在完成裁員計劃之後,屋宇署職員人數將倒退至十年前水平,屆時人手嚴重短缺,恐危害全港市民安全。
十年前,屋宇署的職員人數約為九百人,因要處理大量僭建個案,政府遂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聘請人手加快清拆僭建物。該清拆計劃到今年三月完成,清拆約四十萬個僭建物,但仍有約四十萬個仍未處理。屋宇署指餘下的僭建物無即時危險,加上無獲撥款,故須分階段終止員工合約。
屋宇署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工會委員林建清稱,屋宇署將最難處理的燙手山芋全部移交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處理,任務完結就分階段遣散員工,如過橋抽板,除令合約員工面對失業困境之外,更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呼籲署方重新檢討人手安排,擱置裁員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