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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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民調:「居者有其所」廁所定拘留所?

「居者有其屋」被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扭曲為「居者有其所」,惹來社會組織直斥不知所謂,漠視夾心階層住屋需求。學者則認為,港府拒絕復建居屋,會加深港府不理會中下階層住屋需求的壞印象,衍生社會問題,損害港府威信。

政府否定居屋 打倒昨日的我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直斥,鄭汝樺運用言語技巧來掩飾問題,「大家都明白甚麼是屋,但甚麼是所?廁所定係拘留所?」他批評鄭否定居屋是自相矛盾,政府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何續說,仍有很多夾心階層不合資格申請公屋,又無能力置業,被迫租私樓捱貴租,港府拒建居屋是漠視他們的住屋困難。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直斥鄭汝樺強詞奪理,為免市民聯想到居屋,便將「居者有其屋」概念變為「居者有其所」。鍾昨出席城市論壇時亦批評鄭汝樺指復建居屋會影響公屋用地,是轉移視線及挑起階層矛盾,又認為現時的討論焦點是如何協助因樓價飆升無力置業的中低下階層,港府除增加土地供應、加建公屋及提升入息上限之外,亦要研究如何利用居屋解決這些問題。

自由黨中常委田北辰則建議引入帶有儲蓄性的「流轉公屋計劃」,先放寬入息上限讓夾心階層合資格入住公屋,但入住期限五年,住戶須繳付市值租金,政府會將多繳的租金存入儲蓄基金,五年後退還住戶,用作買私樓,或作創業、投資等用途。但「維園阿哥」任亮憲則批評五年後儲蓄基金只有二十至三十萬,僅可用作裝修費,且會增加政府行政費用,認為復建居屋才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