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閣下就快做人老竇,諗住送太太入私家醫院生,而嗰間醫院大吉利是幾日前有產婦因為醫護疏忽,差啲搞到一屍兩命,若然事前知道發生過咁嘅事,多數人都會搵過第二間醫院,唔通要大肚婆搵命博咩?
弊在呢啲咁重要嘅資訊,你未必有途徑知道。呢嗱,近年本港私家醫院嘅嚴重醫療事故愈來愈多,衞生署因為監管透明度不足成為眾矢之的。衞署畀人狂炳至識補鑊,修訂咗私院事故呈報系統,話通報事項同公立醫院睇齊,仲打算每季喺網上公布私院嚴重醫療事故數目咁話。
咪開心住!原來公布範圍相當有限,只有對公共衞生有重大影響嘅事件,譬如派錯藥影響多人、用咗受污染嘅手術儀器咁,衞署至會即時公布;至於個別事故,即使係引致病人非預期性死亡或出現非預期性嚴重疾病呢類嚴重醫療事故,就由私家醫院自己決定公唔公布。衞生署唔會主動做嘢, 除非病人或者家屬主動向傳媒踢爆。
叮!咁嘅「修訂」即係靠害市民啫!請問衞生署署長林秉恩,點至算對公共衞生有重大影響?人命大過天,死一個都嫌多,唔通要屍橫遍野先至叫做重大影響?
講真,如果將決定權交畀私院,出於種種考慮,院方好有可能選擇低調處理,市民仲有乜渠道獲得相關訊息?萬一情況惡化甚至失控,好似「沙士」咁一發不可收拾,呢個責任你又孭唔孭得起?
家陣唔單止公立醫院醫療事故多到爆晒燈,私家醫院一樣唔輸蝕。嗱,舊年私院呈報嘅嚴重醫療事故有五十二宗,比前年大幅飆升咗近六成。上個月,有私院曾發生病人手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個案,差啲出人命,但衞生署拒絕公布詳情。當局咁做完全係剝奪市民知情權,對改善本港醫療衞生服務有百害而無一利。
嗱,有位內地產婦今年三月喺本港一間私家醫院分娩後大量出血不治,衞生署當時雖然公布咗事件,但冇透露詳情,死者親屬質疑事件涉及醫療失誤。正如死者丈夫話齋,衞生署容許私院唔公布涉及死亡個案,完全係縱容私院。出咗人命唔公布,同業冇得借鏡,只會有更多病人死得不明不白。
唉,難為港府仲好意思將醫療服務列入「六大優勢產業」,話要吸引外地人嚟睇病。公立醫院開錯刀、打錯針、輸錯血、熱水淥B,人哋早就冇晒信心啦;私家醫院亦唔好得去邊,邊間醫院出事冇人知,出咗乜事更加唔會講。風險咁大,邊個敢博先?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