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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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員獨留子女在家候判
【本報訊】女文員離婚後獨力照顧一對十三及十一歲子女,惟她每月均要出差新加坡三星期,遂事先給長女四千元家用,吩咐長女照顧弟弟,後因長女成績變差,學校社工查問下揭發兩姊弟被獨留在家。涉案三十四歲文員劉紅云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疏忽照顧兒童罪,獲准保釋至五月二十四日判刑。被告承認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間,將兩名子女獨留在住所,故意疏忽照顧他們。
案件編號:KTCC 25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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