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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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學神撞死人 囚三年停牌五年

【本報訊】曾學車三十小時但考牌失敗的搬運工人,於其「學神」牌過期一年三個月後,要求放工後駕駛僱主中型冷凍貨車回家,期間超速駕駛失控,撞死一名修路工人。該名「過期學神」早前認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他行為不負責任,重判入獄三年,停牌五年。

二十六歲被告王少文,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無有效駕駛執照及無第三者保險下行車共三罪。控罪指他去年八月二十七日,於西環豐物道無牌及危駕中型冷凍貨車,令男子鄭振光(五十三歲)死亡。

起步至肇事僅300米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之前僅學車三十小時,於應考私家車牌照失敗後,至案發時其「學神」牌更已過期一年三個月,他亦從未領得中型貨車車牌,惟他竟然駕駛涉案的中型冷凍貨車,並以超出路面限制五十公里、即以每小時五十四公里超速行車。

案情指出,被告在西區副食品市場工作,放工後乘坐由陳姓同事任司機駕駛的公司貨車返家,惟上車前被告要求讓他駕駛,陳答應。

當時任修路工人的死者,因剛放工而站在泊於路邊的工程車,並正脫去反光衣準備上車離開。被告當時以五十四公里的時速駕車,而由起步至肇事地點僅三百米之直路上,被告雖離遠已看到死者站在工程車車門旁,但已無法控制其貨車,死者被撞至飛彈二十六米外,送院傷重死亡。

案件編號:DCCC 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