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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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380元恐賠150萬長俸

赤柱郵局局長李永泰憑職權得悉萬用箱等郵品即將加價後,花約一萬元「趁低吸納」一批郵品,然後在加價後出售,惟事敗被捕,他最終僅從轉售賺得三百八十元差價,但極可能賠上三十年的工作及一百五十萬元長俸。李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向被告李永泰(五十歲)明言,公職人員的任何不當行為,都會打擊公眾對他們的信心,故不排除判監可能。裁判官又斥責被告為了區區三百多元,令過去三十年的努力有可能付諸流水,直斥其行為極之愚蠢。法庭現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五月二十日轉往觀塘法院判刑。香港郵政發言人表示,當局會視乎宣判結果,再作出相應的內部紀律處分。

被告被控在○八年十月三十至十二月五日間,身為香港郵政的高級郵務員,在駐守赤柱郵局時作出不當行為,即在知道郵品即將加價情況下,購入赤柱郵局的郵品,並在加價後轉售獲利。

79年入職 03年升局長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任赤柱郵局局長,負責監督郵局運作,包括管理萬用箱等郵品。按香港郵政的銷售程序,郵務員要向郵局局長購入郵品,再將之以既定價格出售予公眾。在○八年十月中,香港郵政向各局長發出通告,指大部分郵品將於十一月一日起加價,被告便在加價前兩日,以一萬零三百多元購入九百多件郵品。到加價實施後,他將其中百多件囤積的郵品,以新價轉售兩名郵務員,從而賺取差額三百八十元,事件遭廉署調查而揭發。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中五畢業,七九年入職,○三年晉升至郵局局長,月入二萬七千多元,兩名兒子仍在學,長子更在澳洲讀大學,每年學費達三十萬元,又指事發後被告停職,其妻要任職家務助理養家。 案件編號:ESCC 1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