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Sun特搜:轉車站小巴站任煲煙政府靠害候車客

【SUN特搜小組報道】政府去年九月將有蓋交通交匯處列為禁煙區,今年底計劃將露天交通交匯處也納入禁煙範圍,惟方案一出,有關規限卻「做啲唔做啲」,最引起爭議的是逾千個轉車站、中途站及小巴總站,竟無被列為禁煙區,政府更表明因法例所限,日後也不會將這些每日有數以十萬計轉車客使用的地點列為禁煙區。地區人士直斥當局立法時進退失據,而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對此感到驚訝,要求政府盡快修例堵塞「漏洞」。

政府以保障候車乘客健康為由,分階段將公共運輸交匯處列為禁煙區。先在○九年九月一日將九十一個有上蓋的列為禁煙區,之後又計劃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再將一百二十八個露天的列為禁煙區,並已派員到各區區議會,諮詢地區人士意見。

保障健康說法自相矛盾

換句話說,全港交通交匯處在今年底開始,將陸續變成無煙車站,乘客候車時不用再受尼古丁及焦油等煙味滋擾,但乘客在中途轉車站落車,等候轉乘巴士期間,仍然受到二手煙滋擾。本報翻閱衞生署文件發現,政府今次擴大的禁煙範圍,並無包括人來人往的隧道轉車站,與政府所說保障候車乘客健康的講法有所違背。

煙齡逾二十年的李先生,雖然批評政府禁煙計劃是「扼殺煙民人權」,但也認為需要將巴士轉車站及中途站列為禁煙區。他說:「呢啲地方人流咁多,煲煙影響他人就唔好啦!」不過,煙民趙小姐(圖)則反對,她說:「等車好悶㗎嘛,煙癮起若果唔畀食煙嘅話,真係好慘,好唔方便。」她炮轟政府完全無顧及煙民感受,又指抽煙是個人喜好,當局不能將絕大部分地方列為禁煙區,抹煞煙民吸煙自由。

除隧道轉車站外,是次禁煙計劃亦不包括巴士中途站及小巴總站。記者到全港最繁忙的紅隧巴士站及旺角街頭的巴士站視察,看見很多「站頭」都放置了有煙灰盅的垃圾桶,在西洋菜南街更有三名煙民圍着一個垃圾桶「打邊爐」(吸煙),令車站煙霧瀰漫。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1AB)條,衞生署署長可指明以下地方的全部或部分為禁煙區,包括由兩類或以上的公共運輸工具的總站所組成,並用以達成及便行轉換該類運輸工具的區域;及多於一條的《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2條所界定的指明路線的任何巴士總站。

食衞局僅稱條例無賦權力

至於今次的禁煙計劃為何不包括隧道外的巴士轉車站、中途站及小巴總站,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只說:「條例並無賦權衞生署將之列為禁煙區」,不過沒有解釋當初訂立法例時,為何不將巴士轉車站、中途站及小巴總站一併納入條例定義之內。

事實上,政府的禁煙政策早已惹起地區人士關注,沙田區前區議員兼現任七一連線交通政策發言人劉帶生稱,經常收到乘客投訴轉車站吸煙情況嚴重,他曾要求衞生署將轉車站列為禁煙區,但未被理會,打算聯同多區的區議員在他們所屬的區議會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盡快修例。

業界及立法會議員對政府的不統一做法,均感難以置信。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委員冼日明認為巴士轉車站、中途站及小巴總站乘客眾多,有急切需要列為禁煙區。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對巴士轉車站不被列為禁煙區也感到驚訝,他指該處人流多,政府應列為禁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