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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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復建居屋賦予新功能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居有其所』是目標,居屋是唯一途徑?」鴻文,扭曲主流民意要求復建居屋的訴求,強行解讀為市民要求政府做到「家家有層樓」,兩個概念南轅北轍。歷史走過來,市民從來沒有指望政府協助置業。今日大多數的私樓業主,都是節衣縮食,真金白銀供滿層樓的。鄭汝樺斯言,猶如暗示市民逼政府提供置業免費午餐,她是否明白民情取向?

據說鄭汝樺撰文本意,是觸發各界討論政府捨復建居屋之外,可以怎樣協助無樓族置業,例如活化二手居屋市場、重推首次置業貸款,透過批地條款規限發展商興建更多中小型單位等。鄭又聲言就算政府今日決定復建居屋,也要等候五年才有首批居屋單位應市,緩不濟急,引導各界朝向連串政府毋須上身,只需透過行政措施便可收短期效果的方向討論。

由二手居屋市場到私人單位,大多數無樓族要上樓的難題,始終是畀首期。政府可以動用公帑重推首置貸款計劃,解決無樓族首期資金不足的問題,但借了首置,再加上樓宇本身的按揭,等於同時在供兩個貸款,有多少無樓族的月入,可以應付這條兩面戰線?就算活化二手居屋市場,從嚴規範發展商推售私樓,供應更多中小型單位,這些招數,依然與無樓族的基本難題脫節。

回到復建居屋的問題,通常訂價較市價有兩成半至三成折讓,再加上只需百分之五的首期,無樓族較易籌措上樓的首筆資金,他們日後出售持有的居屋單位予非公屋住戶,需按規定向房委會補回差價,不存在公帑補貼。

探討復建居屋的議題,必須進一步考慮居屋的新定位,例如放寬入息上限,供非公屋住戶申請的白表比例應提高多少,居屋再不是作為誘使公屋住戶交還單位的唯一選項,而是有秩序協助社會中下階層得圓置業夢的階梯。復建居屋獲賦予新的論述、功能,正是讓準置業者購入與收入相適應物業的途徑。

考量復建居屋的需要,必須跳出居屋傳統功能的思維。政府既然認定樓市存在「兩個市場」,復建居屋作用不在平抑樓價,而在解決私樓價格長期高企、與中下階層購買力脫節而衍生的居住問題。當市場可以供應適合不同購買力的單位,市民總有一天由「居有其所」進入「家家有層樓」。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