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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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病假紙險累病人孭鑊

【本報訊】醫生一時疏忽忘記續牌,後果可大可小,除連累求診病人獲發的「醫生紙」無效外,還因涉嫌無牌行醫被告上法庭,險些負上刑事罪名。這名「前醫生」唐毅超於○七年七月至○八年四月因忘記續牌而無牌行醫,昨向醫務委員會申請復牌。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唐毅超已兩年無法執業,亦願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故批准他復牌。她強調,醫生有責任續牌,若病人因此蒙受損失,應由醫生負責。

搬診所未向醫委會更新地址

麥列菲菲在聆訊後表示,事件罕見,可能一年也沒有一宗,強調續證責任在醫生,「好似司機續駕駛執照一樣」。她解釋,批准唐復牌是因他已作出補救及自知不應無牌執業,「加上兩年冇做醫生嘅教訓,相信佢都不會再忘記續證。」唐毅超是九七年港大醫科畢業,九九年註冊執業,○五年起私人執業,同年九月至○六年三月於觀塘執業,○六年四月至○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轉往深水埗執業,但未有向醫委會更新執業地址。

控方稱,唐毅超無續牌,醫委會於○七年七月四日將他自醫生名冊中除名。醫委會曾一連兩日以郵遞及掛號形式,將通知書送往觀塘地址提醒他不能執業。

惟唐沒接獲通知,繼續在深水埗執業。他於○七年九月至十一月及○八年四月,四次向不同病人處方藥物及批出病假紙。他在○八年一月九日獲病人告知醫生紙無效後,始知被除牌,翌日即向醫委會申請復牌。

醫委會接獲病人投訴後報警處理,結果唐於去年六月因涉嫌無牌行醫,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最後判無罪釋放。

醫委會昨就唐毅超復牌申請召開聆訊,控方引述唐毅超口供稱,承認行政疏忽,因未接獲通知書及工作家事兩忙,忘記更改執業地址及申請續證,反映唐沒採取足夠合理措施防止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