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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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反建議禁絕免稅煙

【本報訊】港府建議修例將入境旅客可攜免稅煙的限額由三包大幅減至十九支再起爭議,多個黨派批評建議變相鼓勵煙民入境前「買一包、丟一支」,做法「戇居」,又難以執法,威脅提修訂案為可攜一包二十支煙。港府卻為了爭取部分黨派「轉軚」支持,建議採取「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一刀切禁止入境免稅店賣免稅煙。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炮轟當局扼殺免稅店生存空間,估計業界將控告政府違約。

逼免稅店結業勢被控

消息指出,負責有關修例建議的食物及衞生局自知「十九支」政策不獲立法會支持,但又拒絕認衰放寬可攜上限,計劃進一步修例禁止入境免稅店賣免稅煙,以免煙民在入境大堂「買一包、丟一支」的荒謬情況出現。食衞局在游說議員時,更將有關「戇居」政策卸責海關,指局方純粹是根據海關建議及配合其打擊私煙行動進行修例。據悉立法會兩大政黨民建聯及民主黨已答應支持建議,令「二十支」的反建議難以通過分組點票。

方剛批評當局「自把自為、數夠票就算」,指邊境免稅店以售賣免稅煙酒維生,禁止他們賣煙,等於逼他們結業。他又說,免稅店與包括政府在內的業主簽訂的租約,部分訂明售賣物品包括免稅煙,質疑有關修例建議違反合約精神,若當局一意孤行又無合理的賠償方案,不排除業界會循民事控告政府。委員會將於今日開會聽取包括免稅店在內的團體意見,預料業界會要求當局作出賠償。

港大法津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法理上港府毋須就商戶因修改法例而招致的損失作出賠償,但若租約訂明商戶事前要繳付按金,業主無法履行合約條款,商戶則可要求取消合約及取回部分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