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高官提早退休極速轉職

港府批准前旅遊事務專員方舜文過檔貿易發展局,引起各界質疑角色衝突,本報揭露事件後,更發現港府目前規管離職高官再就業存在嚴重漏洞,因目前的制度對已屆退休年齡的前高官要求較嚴,他們須遵守硬性就業禁制期。但如前高官屬提早退休方式轉職,便可在極短時間內轉職「搵真銀」,故方舜文的轉職規定是她不可在離職三個月內上任新職,另一例是曾任房屋署副署長的李達志過檔金管局。立法會議員批評「冇晒規矩」,要求堵塞漏洞。

現時港府主要靠就業禁制期和俗稱「冷河期」的就業管制期,來規管離職高官的再就業申請。其中首長級第一至三級的禁制期為半年、第四至七級則為一年,離職高官在該段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受薪工作。至於經港府批准後可有條件從事受薪工作的「冷河期」,首長級第一至七級為兩年,第八級為三年。旅遊事務專員職位屬於首長級第六級,按理應有一年禁制期及兩年「冷河期」。

不過,原來禁制期限制只適用於因年齡限制正常退休的前高官,提早退休高官只需受到「冷河期」規管,因此方舜文可在離職短短四個月內上任新職。而同樣是提早退休的李達志,更是離開房屋署短短三個月後,即正式過檔金管局。

方舜文李達志薪酬三級跳

事實上,兩人轉職後薪酬三級跳,方舜文任旅遊事務專員年薪約二百一十七萬元,過檔貿發局後則增至二百五十萬至三百五十萬元。李達志當初到金管局出任機構發展處主管,年薪已有二百多萬元,等同公務員頂點的首長級第八級人工,其後更擢升金管局助理總裁,年薪達三百多萬元。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現行制度存在漏洞。立法會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炮轟當局「冇晒規矩」,如某位高官早已預備下海「搵真銀」,他大可故意在正常退休前一年離開政府,避過禁制期規限,若日後有更多人鑽漏洞將「好大鑊」,促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盡快進行檢討。

本身是前高官的議員葉劉淑儀稱,近年不少資深公務員因壓力大等理由轉投公營機構,政府人才流失,若高官提前退休毋須訂明禁制期,變相助長這趨勢,將影響管治質素。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近年有愈來愈多政務官「明日之星」選擇跳槽,但政府思維卻跟不上時代轉變,忽略了對他們的離職就業規管,當局應從速作出檢討,考慮對提早退休高官亦施加禁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