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洪承禧求兩官避席遭拒

【本報訊】會德豐及九龍倉集團前要員兼香港望族何東的外孫洪承禧,被指○六年擔任馬會榮譽遴選委員時收賄四十五萬元,去年在區院判囚兩年,洪提出上訴,但因兩名將主審的上訴庭法官是馬會會員,洪指稱對方可能在審案時有所偏見,昨要求兩名法官避席,被要求避席之一的法官楊振權了解他的理據後,即時駁回要求。

據悉,上訴庭為了盡量避嫌和遷就法官時間表,曾經更換法官,最終安排了楊振權、湯寶臣及韋毅志三名法官,於五月十九日審理本案上訴。而楊振權及湯寶臣均是馬會全費會員。

洪承禧(七十歲)的代表律師指,馬會向廉政公署舉報洪,原審法官亦下令洪要賠償三十五萬元予馬會,故馬會想上訴庭維持洪的定罪。最終洪便會遭逐出馬會、被沒收名下馬匹。律師又指屬馬會全費會員的法官與馬會「同聲同氣」。

官指判決對會員無利益關係

控方反駁指,○六年馬會全費會員有一萬二千人,像洪一樣的投票參與馬會管理的會員僅二百人。

楊振權聽畢雙方陳詞後指,若以高院原訟庭、上訴庭中擁有馬會會籍的法官百分比計,想找到三名非馬會會員法官聽審有難度,而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及三名常任法官,更全是馬會會員。如有違法例精神,即使不方便法官一樣要避席,但楊官認同控方所指馬會不會為了「微不足道」的金錢而要「釘死」洪,且案件判決對全費會員亦無利益關係,故駁回洪的要求。

案件編號: CACC 2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