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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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機場藏私煙罰款
【本報訊】二十八歲機場保安員程國華被指涉嫌向同事「放貴利」,惟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審理後,控方證據不足及案中的金額存有疑點,裁判官裁定被告放貸罪名不成立,但他已承認在工作地點的儲物櫃藏有逾三千七百多支私煙,並承認因為支持喜愛球隊和貪圖較高盤口,而投注外圍波纜等控罪,則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機場工作近七年,被捕後已被停職。至於放貸一罪,由於證人作供時記不清每期還款是一千零五十元還是一千一百五十元,因證供存有疑點,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TWCC 4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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