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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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出蠱惑攞供款 64人被控

市民攞強積金要等到「頸都長」,除對未滿六十五歲已退休人士造成不便外,更迫使不少財困的供款人不惜以身犯險,訛稱會永久離開香港,藉此提早取回供款,惟最終被揭發,還要被罰款,得不償失。積金局發言人表示,自強積金實施至今,已有六十四人訛稱永久離港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這些人士在作出法定聲明時,提供誤導性或虛假陳述,因而被檢控。

去年初,一名張姓男子以永久離開本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回強積金,但被積金局揭發他並非永久性離港,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張被控作出虛假及具誤導性陳述,罪名成立,被罰款五千元。資料顯示,以永久離港申請領回供款的個案,在○四年只有八千二百三十九宗,但到○六年急增逾一點七倍,至二萬二千四百零九宗。為打擊虛假陳述,積金局近年與入境處緊密聯繫,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