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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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倡最低工資30元

【本報訊】立法會即將就最低工資立法,而多個工商界組織早前先後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訂於時薪約二十四元的水平。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的調查顯示,有七成清潔工人目前的時薪已高於二十四元,但絕大部分人仍因工資過低而沒有餘款作儲蓄,要求將最低工資訂於三十元或以上。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更堅持訂於三十三元。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在三至四月訪問了二百七十四名清潔工人,兩成九受訪者的時薪為二十四元或以下,六成二為二十四點一元至二十八元,時薪逾二十八元的僅得百分之八,反映大部分人的時薪已較商界建議的水平高。八成六受訪者表示每月均沒有餘款作儲蓄,六成三認為最低工資應訂於三十元或以上。

百貨業稱33元才有保障

另外,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亦訪問了三百六十一名業內員工,逾五成半受訪者時薪低於二十五元,一成一更低於二十元,有五成七受訪者仍被凍薪。總會副理事長鄧祥勝稱,愈來愈多零售業僱主以陰招削減員工的薪酬福利,如提升員工的銷售指標,令員工因未達標而不能賺佣金,甚至需被倒扣佣金,即使公司盈利上升,僱主亦拒與員工分享成果,只有將最低工資訂於時薪三十三元才能保障員工。

對於《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建議如殘疾人士經過自願性的評估後,證明其生產能力低於健全人士,僱主可給予他們比法例要求低的工資。立法會有關草案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問題,多名議員擔心殘疾人士會被迫接受評估,甚至在評估證明生產力沒問題後被僱主解僱。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強調,該機制是針對殘疾程度較嚴重的人士,目的是讓他們有入職機會,不會因最低工資立法而喪失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