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發生的一些小事,往往因為部門處理不善而變成民怨,持續發展下去,自然變成深層次矛盾。看《東方日報》「投訴版」,最多這類例子。
據報道,一名舊樓業主被環保署指單位有石綿僭建物,惟對照所提供照片後,懷疑遭「點錯相」。戶主潘先生為求清白,自行巡察,發現環保署所攝得單位雖屬同層,但坐向卻「一東一西」。被屈的業主多次向環保署反映,未獲理會之餘,署方更表現得十分不耐煩。潘先生曾致電查詢,卻遭職員奚落:「嗰條友又打嚟嘞!」大佬呀,人家已為你的出錯做足功課,你還捧住杯茶攤開張報紙,行多步都唔肯,這算甚麼公僕態度?政府各部門的「服務承諾」有沒有人監管?
政府打正旗號為市民服務,像環保署那些卸膊兼愛打官腔的職員,潘先生的投訴若然屬實,理應予以譴責並懲處,皆因你不肯正視小市民的投訴,增加業主不必要的精神困擾。事情原本簡單不過,環保署職員接到潘先生投訴,理應找人跟進,經過實地調查,發現署方出錯,便應撤銷對潘先生的指控並真誠認衰道歉,再跟進真正石綿僭建物單位,事件不就圓滿解決?
假如有一天環保署失火,損失慘重,網絡上可能會出現一片幸災樂禍之聲。在這些議論的背後,實際上是一種心理上的疏離感,即環保署那些「東西」是「他們的」,而不是「我們的」。目前社會上埋藏着不知多少這類對政府「心理上的疏離感」,為官者若再翹埋雙手,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