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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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爛帳 年年歲歲花相似

審計署昨日發表衡工量值報告,一如既往,例牌又有多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被點名。正所謂「年年歲歲花相似」,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管理混亂,浪費公帑,年年如此,歲歲如是。

市民日常使用的過路設施,成為審計報告關注的焦點之一。原則上,這些過路設施由運輸署規劃,路政署保養,其工程則由路政署及土木工程署共同負責,但實際上,由於三大部門各自為政、溝通不足,路政署及土木工程署常常在欠缺理據下鹵莽興建過路設施,導致不少天橋及隧道行人稀疏,部分天橋甚至建於行人斑馬線之上,形成「橋下人流如鯽、橋上門堪羅雀」的奇觀。其中最突出的是紅磡一條造價三千萬元的高架行人道,由於使用率長期偏低,已經變成緩跑及散步人士的「康樂設施」。

此外,當局一九八八年花一百九十六萬元於深水埗建成一條行人隧道,但隧道落成至今一直沒有開放給市民使用,成為露宿者的聚集之處。最奇怪的是,審計署翻查之下,並沒有發現任何記錄顯示建造該條隧道的理據。換言之,當局無緣無故花近二百萬元興建隧道,然後又無緣無故將其荒廢二十多年,他們糊裏糊塗做官,納稅人則糊裏糊塗埋單。

過而不改,是為過矣。其實早於○七年,審計報告已就同一問題提出批評,並要求三大部門改善規劃,設法檢討及改善人流疏落的過路設施。可是三年下來,批評接受,一切照舊,所有亂象沒有絲毫改善,期間運輸署只檢討了二十二條行人天橋及十七條行人隧道,平均每月檢討不足兩條,足證政府部門過而不改、態度傲慢,在他們心目中,審計署不過是無牙老虎,審計報告不過是一紙空文。

政府部門亂象叢生,由政府資助的機構也不遑多讓。審計報告指出,由政府每年資助數千萬元的香港中樂團帳目混亂,管理不善,其理事會成員往往沒有上報利益衝突,中樂團也沒有按章提交財務報告。○八至○九年度,樂團派出贈票的比率高於一般文化節目,甚至出現以公帑補貼商業機構包場的情形。另外,雖然樂團成員的每年工作時數低於合約規定四成三,但部分人仍可獲發補假。更甚的是,小小樂團的理事會成員,出訪竟然要坐商務機位,講究排場,鋪張浪費,令人瞠目結舌。

古人說,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香港中樂團的成立目的,本是為了推廣中樂藝術,與眾同樂,如今眾人未樂,他們自己先獨樂樂,實在是一大諷刺。人們不禁要問,港府連一個中樂團也沒法妥善監管,將來西九文化區落成,有人豈不是更加大樂特樂?

見微知著,香港中樂團獨樂樂,其實就是政府部門與公營機構現狀的縮影,在官僚制度的保護下,他們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即使審計署偶然發出怒吼,也不過是一點雜音而已,事過境遷,不了了之,照樣是好官我自為之。

年年審計,年年如此,如果當局不能撥亂反正,嚴厲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審計報告也就沒有任何意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