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時話,街頭表演呢家嘢,都幾啱香港人口味o架,香港不嬲有大批街頭藝術家,每逢節假日,都喺公園或行人專用區打band、玩雜技、做話劇,通常都會有成百人圍觀。可惜喺大家睇得津津有味嘅時候,就有差人走過嚟,要表演者收檔,大家惟有一拍兩散。
因乜事差人對街頭表演者咁惡死嘅呢?事關香港仲未有街頭表演發牌制度,街頭表演者咪同無牌小販咁,下下會被冚檔囉。唔好彩仲會被檢控添,早排屯門有班人喺公園夾band ,就被告上法庭。
叮!香港假假地都係國際旅遊中心,點講都冇理由將街頭表演趕盡殺絕嘅。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話要推動本港文化藝術發展,民政事務局準備喺今年下半年推出街頭表演試驗計劃,仲話要將藝術融入社區。
今鋪好嘞,街頭表演者終於唔使走鬼嘞。不過咪咁開心住!事關呢個計劃問題多多,話就話推動街頭表演藝術,但實際上係設置好多限制,扼殺街頭表演至真。叮!
按照計劃規定,申請街頭表演直情好似過五關斬六將,先要將節目向政府專責小組試演,通過之後,仲要喺表演前兩個月向場地管理者登記,仲要承諾遵守場地使用守則。大佬,街頭表演咋,使唔使搞到預先審查咁大陣仗呀?
仲有噃,就算申請成功,節目審查又過關,仲係限制多多,比如每節表演唔准超過兩粒鐘,更離譜嘅係,表演者唔可以索取打賞。正如有街頭藝術家話齋,表演者係賣藝o架,唔准收打賞,點搵食呀?
講真,行勻全世界都未聽過唔准街頭賣藝收打賞嘅。例如喺台灣,台北市政府規定,街頭藝人唔單止可以收打賞,仲可以自訂收費方式。就算喺大陸,街頭賣藝收番少少錢,政府都唔會理啦。再講,如果演得唔好,都冇人打賞啦,一個願畀,一個願收,政府又何必多管閒事噃。民政局班高官真係阿茂整餅,冇嗰樣整嗰樣。
其實,政府搞個怪雞計劃出嚟,都唔奇嘅,班高官從來都唔係真心發展街頭表演,只係見人哋有,先至跟風啫。最弊嘅係,政府又唔諮詢,根本唔知表演者需要乜嘢,觀眾需要乜嘢,咁樣閉門造車,有乜法子唔搞出個大頭佛吖。社區人士都講到明,民政局急就章,計劃不切實際,只會失敗收場,睇嚟都係好嘅唔靈醜嘅靈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