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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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立法又要拖

最低工資能否如期立法將出現變數。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只建議將本港大專院校學生為取得學分或專業資格而實習的職位可獲豁免,但海外大學生回港實習,僱主須按法例支付最低工資,引起商界極大爭議,當局為進一步了解多方意見,罕有地在條例草案審議期間,回頭再次就有關議題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將於明日開會討論。

立法會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正加速審議草案條文,但過去多次會議均就海外大學生回港實習應否獲得豁免引起多番爭拗,其中身兼匯賢智庫主席的議員葉劉淑儀及商界最為關注,認為有關做法存在歧視,亦變相令僱主未能負擔聘請實習生費用,扼殺他們的實習機會。勞工處多次強調海外大學多不勝數,難以確定或核實有關實習工作是否真確,憂慮會出現濫用情況。

其實政府於去年三月草擬條例草案時,曾就有關議題諮詢各大院校及勞顧會,勞顧會最後一致通過採納院校意見,將以獲取學分或專業資格的實習生豁免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其餘與課程有關但無學分,以及與課程和學分均無關的實習職位則應受保障。據了解,政府對於這部分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委員會上引起極大爭議是始料不及,為進一步了解勞資意見,決定再諮詢勞顧會。

議員斥諮詢凌駕立法

身兼職工盟秘書長的議員李卓人則指出,委員會上並沒提出任何新建議,質疑再次「返轉頭」諮詢做法「奇怪」,他指過往草案委員會在審議條例或修例條文時,若出現新建議才會再次諮詢相關組織,他說:「立法會先係立法,諮詢架構只係諮詢,咁樣咪要樣樣都返轉頭問一次?」又批評是諮詢架構凌駕立法架構,憂慮會拖延立法程序。

葉劉淑儀批評政府當時諮詢不足,明顯受到勞顧會勞方壓力,憂慮機制被僱主濫用變相迴避最低工資,但沒有考慮其他意見,以致條例草案內容不清晰,認為就海外生在港實習問題再諮詢是恰當,相信不影響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