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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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粗辱罵事小淋油拆檔常有

【本報訊】葵涌發生的連環縱火案,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全港報販大聯盟主席廖社青指出,業界拒賣煙後被爆粗責罵已經算小事,青少年「攪亂檔」及淋油以往亦經常發生,他認為有關法例令報販「好難做」,並指摘控煙辦將監管責任推卸給報販。

要商販孭起監管責任

廖續稱,吸煙並無違法,青少年吸煙亦不違法,但報販賣煙給青少年則會被檢控,他坦言:「買就冇問題,賣就有問題,咁即係政府覺得青少年吸煙問題係銷售商包括報販造成,係報販嘅問題!」事實上,控煙辦根本辦事不力,監管亦不力,推卸責任,變相由報販監管禁止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買煙。

「賣就犯罪,唔賣就得罪!」報販賣不賣煙給青少年陷於兩難局面,賣會被檢控,不賣分分鐘招致報復。廖社青稱:「為咗少少生意,搞到又要報警,又要畀口供,搞半日,更加做唔到生意!」他不諱言,政府不如索性立例禁止青少年吸煙「仲實際」。

事件中受害的女報販朱小姐亦批評:「控煙辦會放蛇,但只係捉我哋賣煙嘅!梗係唔博啦,捉到要罰錢,賣煙錢都唔夠畀!」她又指,政府不應推卸責任予報販,坦言:「我冇權查人哋身份證!」並嘆謂:「賣又犯法,唔賣又搞成咁!」令她十分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