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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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龕位居不易 港人生死皆難安

中國人崇尚孝道,講求慎終追遠,所以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無奈在今日的香港,公營骨灰龕位供不應求,私營骨灰龕位欠缺監管,市民想為先人骨灰找個妥善的供奉之所尚且不容易,遑論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消委會去年共接獲二十八宗有關骨灰龕的投訴,較○八年激增逾八倍,而今年首三個月的投訴亦有五宗,包括有市民付款後發現龕場違反地契規定,有人在繳付龕位訂金十多年後忽然遭代理「反價」,要求額外支付費用。有見投訴上升,消委會遂制訂首份合法骨灰龕場名單予市民參考,該會總幹事劉燕卿批評,當局從未公開名單,做法不理想。

對此,當局僅輕描淡寫地回應,指食物及衞生局已聯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增加骨灰龕供應,以及加強保障私營骨灰龕購買者的權益。可惜,當局的所謂保障,只是呼籲市民購買私營骨灰龕時小心,要求售賣者提供完備資料,確保龕位符合法例、規劃及建築物的設計和建造標準等等。

當局呼籲市民「小心購買骨灰龕」,等於將所有責任推給市民。必須指出的是,大部分市民對土地法例認知有限,要他們自行甄別私營龕位是否合法,既是強人所難,更是費時失事。事實上,自從爆出多宗私營骨灰龕場涉嫌違規經營的醜聞以來,輿論曾多番要求當局釐清私營龕場的合法性,但港府一概充耳不聞,簡直豈有此理!

港府不做事,連消委會也看不過眼,不惜「越俎代庖」推出龕場名單。有名單當然好過無名單,問題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果有人存心欺詐,市民一不小心,依然隨時可能上當受騙。其實,監管私營龕位的最佳辦法,就是實施發牌制度,食衞局連這麼簡單的事也不願做,令人莫名其妙。

說到底,本港私營骨灰龕場之所以良莠不齊,亂象叢生,根本原因就是當局放任不理,而違規骨灰龕場之所以有機可乘,則是因為公營龕位嚴重不足。其實,這種情況已非一朝一夕,多年前輿論已經紛紛要求港府加快興建公營龕位,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當局一直置若罔聞,使問題日益惡化。

時至今日,公營骨灰龕位已經悉數配售,而面對目前的數萬宗輪候及未來十年的估計四十多萬宗火化,當局總共只能提供幾萬個新增龕位。事已至此,當局才說要「研究」增加龕位供應,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到底這些年來,有關官員都做了些甚麼?

研究復研究,蹉跎復蹉跎。針對骨灰龕位不足的問題,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曾專程前往日本取經,回來後煞有介事地提出一些大計,包括將工廈改建成龕堂等等,如今有關建議十畫未見一撇,又見當局成立一個跨部門的專責小組,繼續「研究」。人們要問的是,到底當局還要研究到甚麼時候,才能增加龕位供應,使港人「死有葬身之所」呢?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港府連死者的骨灰也無法妥善安頓,還說甚麼以民為本、福為民開,簡直是天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