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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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誠基督徒「衰十一」判囚
【本報訊】身為虔誠基督徒的教學助理,藉詞教授功課上門與十四歲女網友性交,早前承認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俗稱衰十一),被告心理報告透露,他因女友不肯與他性交,不敵女網友挑逗才與她性交。法官昨指,被告自小受宗教薰陶,對性慾應有所克制,但事後還把責任推卸給事主,認為被告不成熟兼不負責,判監十一個月。二十一歲被告陳智健,承認於去年三月十九日於屯門某單位,與當時十四歲的女事主非法性交,他原亦被控與事主肛交罪,但審訊後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HCCC 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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