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歲女被告曾卓詩與同齡丈夫楊惠明,同被控於○七年在中環蒲公英金石書畫(下稱古董店)內,偷竊三幅屬母公司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的油畫;女被告另被控偷竊公司七千餘元。法庭經審訊後,昨裁定女被告罪成,男被告則無罪釋放。法官邱智立形容案情非常嚴重,無可避免會判女被告監禁。
西岸國際高層刻意隱瞞
女被告於自辯時指稱,張五常是她的老闆,她入職後一切聽從張五常夫婦命令,○二年底張曾披露美國政府會就稅務問題起訴他,已表明會離港,翌年更赴內地。張臨行時將四箱文件交她託管,同年張的美國公司又捲入網上賣假古董事件,女被告也曾協助點算回收有關古董。
女被告稱,由於她曾替張保管文件、送畫到內地及向美國律師落口供等,張於○六年將涉案三幅油畫送贈她;女被告甚至指稱曾替張運送多達三十幅油畫及約一百件古董到內地,包括稍後拍賣得四千萬元人民幣的名畫《黃河頌》。因此張五常在古董店的角色,成為聆訊爭論的焦點。
法官昨裁決時指出,控方證人西岸國際行政總裁簡浩明作供時,同意西岸國際與相關公司(下稱西岸集團)乃張五常亡母遺產,惟簡否認張是老闆,卻又不能說出老闆名字,實於理不合,「作為一個行政總裁,無理由唔知公司邊個落指令畀佢」。
法官又表示,雖然張的妻子兒女俱是西岸集團小股東,張並無任何股份,但西岸集團乃張母之遺產,一般人會預期張是大股東,惟事實上張卻與之劃清界線,實屬另有目的。「道理好簡單,張畀美國政府通緝,係一個逃亡者,所以張用盡辦法避免與這些公司扯上關係,至少喺公司文件上,目的係逃避美國政府向這些公司埋手」。
法官認為簡與另一西岸國際高層吳偉宏出於上述相同原因,在庭上刻意隱瞞張的角色。法官考慮到辯方呈上西岸集團之有關登記文件,法庭認為西岸集團包括涉案古董店,俱由張五常所控制。
女被告罪成還押夫甩身
不過,法官在評估有關證供後,不接納是張送贈涉案三幅油畫予女被告之說法。法官指西岸國際未能提交涉案三幅畫的證明文件,姑勿論這些畫是否由西岸國際持有,惟案發前一直由古董店託管,或甚至是張交由古董店託管,由於法庭已推翻張送畫給女被告的說法,故女被告無權將之拿走。法官指出,女被告與警方會面時對偷畫一事直認不諱,更自爆曾開假單詐騙西岸國際七千餘元,故裁定她四項盜竊罪成,收押至四月三十日,待索閱背景報告後判刑。而涉嫌替女被告轉售油畫的男被告,法庭指其行為雖極可疑,但他可能對油畫來源不知情,遂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DCCC8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