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入職公務員須經過三年試用期及三年合約期才可轉為長期聘用,該制度實施近十年,立法會本月十九日討論公務員聘用時,港府擬作出修訂,建議公務員入職只需三年試用期,當局資料顯示,極少公務員在「三加三」期限內離職。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公務員工會代表都支持有關改動,但亦有僱主代表質疑試用期太短,容易令公務員轉為長聘後工作態度轉差,認為有關改動並無必要。
以往新入職公務員經兩年試用期便可轉為長聘,為解決長聘制公務員「易請難送」的問題,港府在○○年六月起實施「三加三」制度,讓當局有更長時間觀察新入職公務員的表現或品行,再決定是否轉為長聘。
料有助挽留人才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十九日討論公務員入職制度。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有見於截至去年三月,二萬零六百多名以「三加三」制度聘請的公務員中,只五人在三年合約期內因表現欠佳或品行問題離職,另外有三十五人則在試用期內或期滿後離職,因此建議毋須再實行三年合約期。至於具體改制日期及相關安排,則有待當局與職方、部門及諮詢組織商討後決定。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李卓人指出,現時紀律部隊只需三年試用便可轉做長聘,當局早就不應針對文職職系,相信取消三年合約期後有助政府挽留人才。對於公務員的「易請難送」問題,他認為管理層於三年試用期內仍未發現僱員缺點,便是管理層無能。
青黃不接未解決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亦指,十年來新入職同僚受盡「三加三」之苦,今次改動對新人是好事,但無助解決公務員青黃不接問題,建議當局考慮延長公僕退休年齡。
不過,香港中小企業商會常務顧問吳宏斌稱,現時「個個恨做公務員恨到發燒,根本無需要降低門檻」,又擔心「三年(試用)就轉長工,之後唔積極點算?」他認為以六年時間觀察新入職公務員無問題,反覆改變入職制度反而會引起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