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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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凹疑犯頭警上訴脫罪

【本報訊】油麻地警署警長譚榮康(四十九歲)涉前年五月在報案室打凹一名疑人頭骨,早前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成,判囚十個月,他向高院上訴,法官昨裁決時指案中事主列善宏的證供不可信,例如事主起初投訴時,指稱是遭警員毆打,後來才改稱是上訴人所為,故撤銷已服刑四個月的上訴人定罪。但法官認為上訴人始終不能解釋事主為何受傷,惹人懷疑,因此只批准上訴人向控方取回上訴訟費,原審訟費則要自己負擔。

案件編號: HCMA 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