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無力還輕鐵罰款名校生偷錢

本文重點
【本報訊】新界名校中三男生聲稱無錢繳交輕鐵二百九十元罰款,又不敢向家人求助,遂到鄰班課室連環搜掠同學書包偷錢,但被訓導老師當場撞破。涉案男生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及兩項企圖盜竊罪,獲准保釋至四月二十八日判刑。

被告為霍柏穎(十七歲),昨由母親陪同到庭。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十八日,在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三○八室,偷取屬於一名女生的三十元,以及企圖盜取另外兩名女生的金錢。

案情透露,案發日下午一時半,一名女訓導老師巡經涉案班房時,看見被告鬼鬼祟祟地摷一個書包,老師不動聲色監視,發現被告再摷另外三個書包,遂上前阻止被告,並得悉他不屬於該班;被告即時承認意圖盜竊,並交出三十元;老師翌日帶被告到元朗警署投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摷第一個書包時,發現內有六十元,因怕物主失去所有金錢,故只盜取三十元;他摷第二個書包時,因內裏現金太少而沒有盜去金錢,直至他再摷第三個書包時被女訓導老師阻止。辯方續稱被告被輕鐵罰款二百九十元,因無力還款,又不敢向母親求助才犯案。

官質疑心存僥倖

裁判官指被告家境不俗,理應有能力支付罰款,故先索取報告以了解他是否屬揮霍之人。裁判官又質疑被告是否心存僥倖,希望事主不察,才沒有拿取全部六十元。

案件編號:TMCC 10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