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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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失威失到法蘭西

政府採購又鬧笑話,消防處前年斥資七千多萬元,從法國買回來十七輛新油壓升降台消防車,首批九輛到港後試用方發現懷疑入錯貨,射出水柱遠比想像中弱,原以為可以「射穿牆」,結果卻是「滴濕腳」,這回真是失威失到法蘭西了。

由○七年至今,本港已先後有四名消防員救火時不幸殉職,部分悲劇涉嫌與裝備落後有關。前線亟待改善消防裝備,以減少人員無辜傷亡,物流署偏偏買回來一堆中看不中用的洋玩意,而且一放就是大半年。

更教人氣結的是,弄至這種尷尬丟人的局面,不是因為生產商貨不對辦裝彈弓,而是「官買辦」訂貨斷估,買回來的消防車在本港潮濕炎熱的環境下難以發揮功用,英雄無用武之地。

正所謂橘越淮而枳,環境變了,事物性質也隨之而變。引擎是車輛的心臟,法國消防車是否適應香港,當然要考慮兩地環境差異對引擎功能的影響,購買每輛逾四百萬元的車,而且還要用於救命,連這一基本因素也忽略,叫人匪夷所思。

其實,物流署諸官豈會不明此理。打個比方,如果法國和泰國生產同一款車,功能無異,按常理後者的產品應較適合香港,因為兩地氣候環境相似。然而對港府官員來講,大抵寧選前者,因為買法國貨政治正確,保險系數高,萬一出狀況,西洋貨矜貴,水土不服責不在我。

買輛泰國車回來,好使好用沒人讚,慳了公帑又如何?假如不好用,「自把自為」、「不識貨亂拍板」,罪名不輕,何苦?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