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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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疑遭姑丈非禮

【本報訊】十五歲少女自母親離家出走後隨父親生活,因父親無力照顧遂寄住姑姐家,惟在同住僅兩個多月內,其姑丈涉多次趁家人外出時入房非禮該少女,少女向姑姐投訴未獲受理,終向社工投訴揭發。涉案姑丈被控五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女事主作供稱,被告每次非禮她後均會放下數十元,她曾心想:「你當我係咩,雞呀?」

否認遭指摘誣衊被告

四十五歲被告被控○九年八月中至去年十月三日,五度在寓所內非禮女事主。控方播放現年十六歲的事主與警方的會面影帶,她指在姑姐家是與爺爺同房,她睡上格床,每日爺爺均早起外出,因同房關係她不准鎖門。

自○九年八月中起,被告都趁早上她獨自在房時,伸手入她衣領摸胸及掀起她短褲撫摸私處。她曾向姑姐投訴,但對方「調查」後指被告僅替她關冷氣時不慎觸碰身體,更不諱言「到時陪我老嘅係邊個,唔係你呀嘛!」之後被告常入房非禮她,她雖有掙扎反抗但無效,她將遭非禮後被告放下的共逾二百元全數捐出。

在辯方盤問下,事主承認因在寄養家庭紀錄欠佳,而須由親友接管;但她否認辯方所指,因曾盜取爺爺手機及令電腦有病毒入侵,不滿遭被告指摘下而誣衊對方非禮。

案件編號:DCCC 12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