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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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車調派分級制落實無期

【本報訊】港府大幅修訂救護車調派分級制方案,將原建議不遲於二○一二年推行,改為分三階段進行,最初僅由操作員向求助巿民提供簡單急救指引,第二階段加入發問程序,至一四年經檢討後,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分級制,故全面實施分級制可算是暫無時間表。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分級制的「要害」,是始終不能排除出錯引致延誤或失救機會,根本不應推行。

港府去年七月就救護車調派分級制進行諮詢,當時指若市民接納會在一二年推行。保安局及消防處最近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則指,約七成意見大致贊成當局建議的分級目標召達時間及為病人提供調派後指引,故決定保留三級建議,但建議分階段推行讓公眾熟習。

首兩階段維持12分鐘到場

當局擬明年初及最早一三年實施首次階段,首階段只向召白車巿民提供簡單調派後指引,就易識別的傷病提供簡單急救指引,另擬引入省時指引,如提醒巿民帶備病人的藥物及病歷,強調會為操作員安排充足培訓。次階段會因應病況的複雜性及危急,提供詳盡的急救指引,並引入發問指引,由操作員向巿民發問用作將召喚分級的連串問題,期間白車仍會維持在十二分鐘內到場。消防處約需兩年採購軟件及將之與系統融合。

在次階段實施一年內,暫定一四年,當局會檢討成效,並諮詢立法會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分級制,若市民明白才會推行,把救護召喚按急緩分為三級,白車分別於九、十二及二十分鐘到場。

不可排除操作員判斷錯誤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出,不可排除有市民如因文化水平較低,對病況描述不準確,引致操作員判斷錯誤導致延誤及失救,不能要市民冒險及要人員承擔失救責任,分級制本質上不應推行。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指去年可於九分鐘到場的白車召喚比率已有七成一,推新制無助改進救援,又批評機制下由控制室人員只需接受短期課程便可提供急救指引,相對救護員,他們無專業資格及臨床經驗,難予市民信心,本港長者人口多,一年半載的公民教育,不足以令市民有能力接受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