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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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會員手機號碼 工會涉侵私隱

【本報訊】消防處職工總會被指涉嫌侵犯五千多名會員的私隱,有消防員指工會未經他們許可,擅將會員的手機號碼等資料轉交第三者發短訊,事後亦未交代如何確保第三者銷毀有關資料,擔心被人濫用,質疑工會違反私隱條例,而發短訊費用亦有浪費工會開支之嫌。

透過第三者發短訊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趙善聰回應稱,該會確曾透過一間短訊公司向會員發出短訊,但只提交會員的電話號碼,無提供會員姓名,質疑事件是有人趁機打擊工會理事會。

有消防員投訴,上月收到工會發出的短訊:「近日有別有用心人士妨礙工會爭取權益,請會員耐心等候,日內(開)記招交代。」由於工會絕少向會員發短訊,追查下才知工會將會員的手機號碼轉交一間短訊公司發短訊,但事前並未知會會員。

投訴人續指出,據知工會主席趙善聰於去年八月的理事會上,亦曾因向殉職的陳兆龍及蕭永方獻花一事,建議用短訊通知會員,但有理事當時表示擔心私隱問題,但最後以大比數通過發短訊決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未了解個案詳情,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在收集個人資料時,須告知資料當事人,該等資料將用於甚麼目的及可能移轉給甚麼類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