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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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立法如箭在弦,港府呼籲社會就最低工資水平達成「共識」,引起一場勞資激辯,除了全城嘩然的「張廿蚊」外,資方還提出二十四元、二十五元等建議,而勞方則傾向三十元以上的較高水平。社會莫衷一是,官方卻擺出一副舉棋不定的態度,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鄭若驊早前聲稱,會方將參考本地生產總值、通脹率、勞工市場供求、市民生活水平等因素,令人愈聽愈糊塗。小生試從常理、邏輯兩點出發,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

常理告訴我們,一個人努力工作、自食其力,所得的收入必須高於坐享社會福利。將心比己,如果工作收入少於綜援,我會選擇後者,但源於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不少香港人寧願接受可恥薪酬,也不願領取綜援,而最低工資要保障的,正正就是這群可敬又可悲的基層打工仔。所以,最低工資水平必須訂在綜援水平之上。

根據邏輯,一個地區的工資成本過高,會損及整個社會的競爭力,部分企業因而倒閉,外來者則可能轉往工資較低的地區,造成職位流失、勞資雙輸的局面。香港要想盡量保持競爭力,就應該將最低工資訂在其他發達地區的法定水平之下。

在綜援與外地水平之間,尚有很大空間,到底何謂合理水平,必須由政府一錘定音,再據實際情形調整。工資既是商戶的營運成本,亦是打工仔的收入來源,對商戶而言,固然是付得愈少愈好,對打工仔而言,固然是收得愈多愈好,雙方利益根本矛盾,怎麼可能取得共識?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