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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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尋釁滋事

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孩童奔走的趙連海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日前首次上庭,雖然庭審全程閉門進行,其妻兒和大批受害孩童家長不得其門而入,但無論如何,今次已算是一種進步了──不是嗎?今次用的罪名並非「洩露國家機密」,好歹也避免再鬧一次笑話了。

不過細心想想,這個「尋釁滋事」也挺古怪的,頗有點街頭小混混動手打人的架勢。甚麼叫做「尋釁滋事」?就好像惡棍在街上指着別人喝罵「望咩呀望」,初則口角,繼而動手打人,是自然不過的發展了。由此觀之,「尋釁滋事」罪倒不如易名作「望咩呀望」罪好了。

殊不知,對方當然有望你兩眼,卻不一定是歹意為之,人家或是想告訴你:老兄,你褲子拉鏈未到站呢?也用不着動不動發飆喊打喊殺吧!

惡漢拉鏈未到站,不第一時間檢查檢查自己的褲襠,反而氣急敗壞掄起大棍亂揮,人們畏懼之餘也打從心底瞧不起他。忽然想起柏楊記述「醬缸國」裏醫生和病人的對話,醫生診斷病人患三期肺病,最後竟惹得對方「是何居心」的指控,只要想像故事中的病人是腰纏萬貫的富翁,隨時可以買起整間醫院,到時這位醫生也得捲鋪蓋走人,今天趙連海的處境,也就可思過半矣!

翻查尋釁滋事罪定義,其中一條是「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或者當官的真心相信溫飽權是高於一切的共同準則,娃娃有得吃已屬萬幸,還瞎嘟囔甚麼腎結石?來人給我打呀!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