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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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婦涉勒索情夫30萬

已婚中年婦疑與已婚漢搞婚外情,期間她不斷問情夫攞錢,對方不堪苛索拒絕,婦人涉嫌假扮自己丈夫發出手機短訊給情夫,指他「搞大我老婆個肚」令她要墮胎,勒索三十萬元,否則會找人「教訓」情夫及強姦其妻女。情夫最初就範存款五萬元入指定戶口,惟該婦未心足繼續追討餘款,情夫最終報警。警方拘捕被蒙在鼓裏的婦人丈夫後,始揭發真相。

四十二歲女被告黃雁英,被控一項勒索罪名,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在九龍城炮仗街某單位內向男事主×勒索三十萬元。報稱無業、束啡色呈波浪形長髮的被告,身穿鮮紫色衣服,獨自到庭應訊。

控方在庭上只簡單透露被告與事主是情侶關係,事發時她曾發短訊勒索×,否則會公開兩人關係,又會派人傷害×及其家人。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十四日再訊,待索閱文件將案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期間獲准續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騷擾任何證人。

據了解,被告與×雙方皆已婚,但仍發展婚外情。被告與×交往後,曾多番向×索錢,×因「唔夠錢」而拒絕。被告遂涉假扮自己的丈夫向×發短訊,指得悉×與其妻發展婚外情之餘,更令她懷孕,令丈夫要代×養「油瓶仔」,最終其妻要做墮胎手術。

夫被捕始知妻不忠

被告假扮丈夫所發的短訊中,又要脅×將三十萬存入一個戶口內,否則會公開×與被告的關係,又會派人毒打×及強姦其妻女。×收到短訊後大驚,遂依言將五萬元存入一個戶口,惟被告仍未心息,再假扮丈夫向×發短訊道:「仲有二十五萬呢?」×因無力支付餘款惟有報警,警方稍後拘捕被告及被告的丈夫。

據悉,被告警誡下承認曾發短訊予×勒索金錢,惟其丈夫是毫不知情,其夫亦未曾向×發短訊;被告又指曾經利用丈夫的銀行戶口收取×的金錢;被告丈夫其後獲釋。

案件編號:KCCC 13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