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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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資會成員食肆時薪僅20元

【本報訊】飲食業是四大低薪行業之一,有工會在勞工處招聘廣告搜集的資料發現,四十一間中、西連鎖食肆的時薪,平均介乎十九元六角至三十二元七角,遠低於統計處最近公布的時薪中位數,其中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陳裕光任主席的大家樂,招聘的店務助理時薪更不足二十元。工會形容情況諷刺,建議最低工資應訂為時薪三十元,令業內四成約七萬七千名員工受保障。

41食肆平均時薪25元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在去年中至今年三月,於勞工處就業招聘中心搜集不同類型連鎖飲食集團的招聘資料,在四十一間食肆中,以皇上皇酒樓的傳菜員及大家樂的店務助理平均時薪最低,只有不足二十元,而當中亦只有五間食肆包括和民、City Super、Pokka Cafe、鼎泰豐及星巴克,個別職位時薪達三十元或以上,平均時薪則為二十五元。工時平均為十小時,其中六間要求工時長達十一小時或以上。

工團主席李國強指出,大家樂集團主席陳裕光是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但該集團的店務助理平均時薪只有十九元七角,「好諷刺,點叫佢(陳裕光)接受最低時薪係三十蚊。」

統計處早前公布的《二○○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中,指本港平均時薪中位數為五十八元五角,飲食業的時薪中位數為三十二元七角,而業內有七萬七千人時薪低於三十元。工團認為最低工資水平應是全港工資中位數的五成,建議最低工資應訂於時薪三十元,將可保障飲食業四成員工,屬合理及符合國際標準的水平。

李國強又批評,政府委任低資會成員未有諮詢工人及工會,認為政府只是擔任顧問角色,毋須派員出任委員,應只由勞資雙方及學者出任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