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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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回收計錯數 卸責於民假環保

在環保大潮流中,全球各地都在推廣廢物回收、循環再用。港府為了趕時髦,也在月前提出諮詢文件,建議向電腦、冷氣機、洗衣機、電視機和雪櫃等五類電子產品徵收每件一百至二百五十元的回收費用。有電子業商會指出,一旦落實徵費,相關費用難免轉嫁消費者,令產品售價上漲百分之三至五。

可笑的是,徵費計劃尚未實行,不但招來劣評如潮,而且出現計錯數的鬧劇。日前在立法會議員追問下,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自爆,計劃涉及的營運費約為四億至八億元,以每年回收一百萬至二百萬件電子產品計,每件產品的回收費用高達四百元,遠高於諮詢文件預計的費用。當局連如此簡單的數字也計錯,實在匪夷所思。

更不堪的是,港府提出徵費計劃,但到底向誰徵費、由誰處理回收電器、如何處理等等,至今仍然無法清晰交代,引起回收業界極大爭議。有業者形容,諮詢文件建議對電器回收實施發牌管制,等於趕絕小型回收商,令部分工人失業。有業者詰問當局,諮詢文件中寫明荷蘭由零售商免費收回,運費由政府津貼,但港府又扮演甚麼角色呢?有議員質疑計劃可能會以爛尾收場,顯然不是沒有理由。

回收廢物,推動環保,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必須指出的是,環保不是免費午餐,政府要推動廢物回收,必須先制訂全面而長遠的配套方案。例如在台灣、新加坡及日本等地,政府為回收業者提供政策扶助,經過多年努力,這些地區才發展出先進的回收再造技術,令回收商可以自負盈虧運作。

然而,同樣是回收廢物,同樣是為了環保,本港回收業者卻要面對艱難處境,自生自滅。本報去年報道,一間有逾十年歷史的塑膠廢料回收場忽然被港府飭令清拆,指他們未經批准興建建築物。此外,當局將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改建成海濱長廊,也沒有為使用裝卸區的十多家廢紙回收商提供合理搬遷安排。港府一味高喊環保口號,卻坐而論道,難怪有人形容,當局口中的「廢物回收」,其實是「民間掏錢埋單,政府坐享其成」的假環保。

推動廢物回收,還須市民配合,要做到這一點,政府必須投入資源,透過立法、宣傳、教育等手段,才有可能形成一種社會風氣,達到人人參與的目的。譬如在日本,政府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大力鼓吹廢物回收,立法規定商品招紙印上垃圾分類標籤,方便市民將廢物分類回收。時至今日,日本街道上的垃圾桶幾已全部換成分類回收桶,廢物回收的觀念已在當地深入民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反觀在香港,廢物分類雖已推行超過十年,當局也在各區設置分類回收桶,惟因沒有立法配合,成效一直欠佳。由此可見,港府在環保方面一向葉公好龍,從來沒有下決心解決問題,只懂得將責任推給市民,甚至由市民負擔所有成本,電器回收徵費計劃,不過重施故技而已。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市民固然要付出,政府更是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