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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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威濤醉駕停牌罰款兼上課

板前及板長壽司店老闆鄭威濤凌晨駕車,遇到警方隨機抽樣「吹波波」,被揭發酒精含量超標被控。鄭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判罰款五千元,停牌九個月,並要自費參加運輸署的駕駛改進課程。雖然鄭經常上鏡,人氣不俗,但外籍裁判官未能認出,更反問他從事甚麼職業及月入多少。

四十一歲被告鄭威濤昨身穿輕便西裝褸,架着粗框眼鏡現身法庭。報稱公司董事的他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三十日,於黃大仙彩虹道北行線駕車時,其呼氣中的酒精含量為每一百毫升內有三十微克,超出每一百毫升內最高二十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生意時好時差 拒透露收入

被告並無聘請律師,他自行求情稱平時要駕車接送子女上學,望被判較短的停牌時間,又解釋當晚因朋友生日「高興飲多咗兩杯」;當外籍裁判官問及他職業及月薪時,鄭含糊回應:「經營飲食業,有時生意好,有時唔好!」始終未有透露金額。

控方表示,被告無刑事紀錄,但曾因不遵守交通標誌及行車時使用手提電話,有三次定額罰款紀錄。而鄭在判刑後微笑離開法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言,但「企定定」讓記者拍攝。案情指,事發凌晨三時許,被告駕車至上述路段時,遇到警方的隨機抽樣呼氣測試,滿身酒氣的他當場「吹波波」,結果是每一百毫升內有三十四微克酒精;被告被帶返黃大仙警署後,再作第二次呼氣測試,結果是三十微克,警方遂拘捕他。

案件編號: KTCC 17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