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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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訛稱綁架女兒越洋騙澳洲華裔夫婦

犯罪集團致電一對澳洲籍華裔夫婦,訛稱對方女兒在港被綁架,恐嚇會將她強姦、斬斷手腳,以勒索贖金;該對夫婦受驚連忙按指示從澳洲匯款至香港一戶口,他們稍後才知上當,遂向本港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曾協助該犯罪集團在港提取五十九萬元贖金的雙程證內地婦,控以洗黑錢罪,她昨認罪判囚十個月。

三十二歲無業被告龔小利,昨於荃灣法院承認十七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她在去年十一月中至十二月三日,於長沙灣、青山公路、荃灣、尖沙咀的兌換店,處理合共五十九萬餘元的公訴罪行財產。

每提一萬獲酬金$150

案情透露,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澳洲籍華裔夫婦的女兒從悉尼經香港前往羅馬,期間有騙徒致電該對夫婦,聲稱其女兒於香港被綁架,若夫婦不支付贖金,綁匪會將她強姦,甚至斬手斬腳及剁掉耳朵,夫婦立即將巨額贖金匯到香港,之後他們始知被騙。

本港警方在兩天後接獲該對夫婦報案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曾於上述地點處理涉案匯款,被告在今年一月被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曾協助一不知名長者於不同地點提款,惟提款的表格則由該名長者填寫。被告又表示,該長者曾解釋該筆錢乃朋友的匯款,聲稱鑑於自己的港人身份不能提款,故此才要求由被告協助。

被告稱每協助長者提取一萬元便會獲得一百五十元報酬,被告不諱言「想搵多啲錢」而幫助對方,她不知該筆款項是犯罪得益;她又表示事件中共獲得四千九百五十元報酬。

案件編號:TWCC 2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