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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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與14歲女性交候懲

【本報訊】曾當教師助理的青年去年三月上門,與剛相識的十四歲女網友涉性交後再肛交,最後遭女網友父回家撞破揭發,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四女三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二十二歲被告陳智健的非法肛交罪不成立;但是他因較早前已經承認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法官將他收押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 3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