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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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放寬資助「好過冇」

【本報訊】本港的法律援助制度一直被質疑門檻過高,政府剛完成法援檢討,建議法援普通計劃的資助限額,由現時十七萬五千多元增至二十六萬元,增幅五成,當局亦擬放寬長者申請法援資格,增加豁免金額至二十六萬元。不過,有團體批評法援限制多多,對於市民的援助仍然不足。

政府剛就評定法援申請人財務資格的準則,完成每五年一次檢討,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周四將討論。現時,如市民財務資源少於十七萬五千八百元,可申請普通法援計劃。當局指出,社會上有意見認為,許多人雖被評為超出申請法援的財務限額,其實不能負擔自聘律師的費用,故建議將法援普通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提高五成至二十六萬元。而為擁有較多資產人士而設、多數批予索償訴訟的法援輔助計劃,財務限額亦會由四十八萬八千四百元增至一百萬元,增幅超過一倍,讓更多人合資格申請。

律師費增 市民難受惠

當局又認為長者一般缺乏謀生能力,較不願動用資產作訴訟,或令他們尋求法律公義的權利受損,故建議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申請法援,計算資產時將豁免額由現時約十七萬六千元增至二十六萬元。而為了加強對沒律師代表訴訟人的支援,當局會研究設立一條免費法律諮詢熱線的可行性。

至於為在警署拘留的人士提供法律諮詢,政府認為這並不在法援範圍之內。社會亦有聲音要求法援就僱員補償、專業疏忽等案件豁免入息審查,並就不同類別個案訂不同財務資格限額。但政府指出,若接納這些要求會損害法援制度的根基,令申請宗數大增及造成重大財政影響。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指建議只屬輕微改善,「點都好過冇」,其實仍相當不足。他指近年律師費用加價,政府即使將門檻稍稍提高,很多市民仍不能受惠。他建議將普通計劃的財務限額進一步調高至四十萬元,輔助計劃財務限額也應提升至一百二十萬元。

他又批評法援的服務十分有限,如涉死因庭的案件一般不受理,令到死者家屬缺乏支援,至於遭警署拘留的人士更是完全沒有法律援助。他促請政府增加對這些人士的支援,同時考慮就涉及平等機會、私隱等關乎公眾利益的個案,可豁免申請人的入息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