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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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案13歲女生與教師親吻

【本報訊】小學男教師被指三度在後樓梯非禮十三歲女生,案件昨續審。控方傳召事主的小學女副校長作供,指事主曾向她承認被告曾親吻其臉和手,事隔數日,事主又澄清親吻一事出於她的幻想。此外,被告向法庭提出其警誡供詞並非自願錄取時,又再一次在庭上落淚。

被告張耀明(四十一歲)被控三項非禮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劉姓小學女副校長作供指,去年四月三日接見事主和她父母時,事主曾私下捉住她的手要求「你要幫我呀」,又稱被告曾經「錫」過她,她亦「錫」過被告。

事主養父則供稱,事主原是他妹妹的女兒,他領養事主後,○七年十一月帶她由內地到港,事主曾被發現在紙上寫下與被告親吻內容,及與被告的合照,又有疑為被告的電郵叫事主改口供。被告昨要求法庭不接納警誡供詞呈庭,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51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