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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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害兩命新牌女候判

考取車牌僅半年的年輕女司機,去年深宵時分在元朗大樹下西路駕車失控,狂撼停泊路邊的貨車,車禍致車上六人兩死四傷,女司機在事件中重傷,事後要兩度進行腦部手術。昨日她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押後下月九日判刑,還押期間待取報告判刑。

女被告劉倩婷今年二十歲,報稱為兼讀會計學生,○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取得車牌,過往並無交通及刑事紀錄。她昨一身短髮黑西裝恤衫打扮出庭,因她曾兩度接受腦部手術,其短髮下露出明顯疤痕。她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她於去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大樹下西路近塘頭埔,危險駕駛私家車MG5436,令同為十四歲的張芷君及楊綺妮死亡。

辯方求情指被告遇事後有嚴重後遺症,因腦部受創及擦傷眼球,故視力、語言能力及右邊身的聽覺、手及腳部活動能力均受影響,除不能跑步外,步行及久坐亦會麻痹,日後須再接受腦部手術移除血塊。事件影響被告心理,令她不敢再駕駛。

惟法官聽罷即時皺眉,動氣指相比起被告,車禍中有兩名女子喪命,一人要繼續接受手術,亦有一女乘客因癱瘓而須留院治療。被告聽罷即時低頭,辯方亦即時代表被告就意外引致有人傷亡道歉。

被告與死者乘客為多年朋友,其中一名女乘客及其父母均致函法庭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望予以輕判。

另兩乘客分別骨折癱瘓

辯方續指,當晚被告與同車乘客晚膳後為令友人快點返家而請纓當司機,但因不熟路加上路面幽暗樹影幢幢,心驚膽跳的被告因錯駛入掘頭路後心急離開,一時愚蠢下低估車速,終在掉頭後失控撞向貨車釀成慘劇,望法官考慮被告年紀及無案底而予以輕判。法官決定替被告索取背景、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但明言判囚亦屬考慮之列。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當晚駕駛本田思域私家車以高速行經肇事地點,有工廠工人目擊當時車速幾近一百公里,車上前座黃姓女乘客指被告駛經肇事地點時行錯路,故決定掉頭,但車輛無端失控打「白鴿轉」,並撞向泊在路邊的貨車,貨車被撞至溜到路中心兼前泵把飛脫。坐近右邊後座兩名女乘客因身體多處受傷致死,後座另兩名乘客則分別右手、鎖骨骨折及因癱瘓留院。 案件編號:DCCC 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