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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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藉教功課上門涉與14歲女肛交

從事電影製作男子以教授功課為名上門,與在網上結識的十四歲女童見面,期間涉與她性交及肛交。兩人完事後躺在床上聊天時,女童父親突然回家,男子聞聲慌忙欲着褲溜走,但褲袋「散紙」卻跌落地上發出聲響,驚動女童父親入房查看撞破。男子事後被控,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二十二歲被告陳智健,控罪指他在去年三月十九日,於屯門某單位內,與當時十四歲的女事主非法肛交。

控方昨先播放事主與警方的會面錄影,事主供稱案發前一天在網上聊天室,認識自稱「魔術小子」的被告,她翌日逃學再與被告網上聊天,被告稱可上她家教功課,之後便帶同零食及啤酒上門。兩人先在事主房看電影,被告開始撫摸及吻她,又用「口對口」方式把啤酒灌到她口中,事主覺得情緒高漲有性需要,遂與被告性交。

事主曾聲稱只得13歲

被告接着問事主:「有無畀人搞過後面?」事主稱:「無啊,痛㗎!」被告說:「不如畀我試吓!」之後便與她肛交,被告在她肚上射精。兩人在床上休息時,突然傳來開門聲,事主驚叫:「死啦,老竇返嚟添!」並即刻「捐入」被窩內躲避,被告則慌忙從地上拾起內褲及長褲穿,但匆忙間跌下零錢發出聲響,遭事主父親聽到揭發報警。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她在網誌上聲稱有便秘問題,事主則指那是案發後數月的事。辯方續指事主錄口供時,並無向女警提及肛交,事主解釋以為肛交是性交的一種,所以當時無提及。

控方之後亦讀出被告的警誡供詞,他承認事主當時曾聲稱只得十三歲,但他看過事主的照片,加上事主在中午時間賦閒在家,故認為事主「報細數」。被告又指事主當時聲稱「濕咗」又說「好想要」,並稱因她月事近尾聲,着他毋須使用安全套;在交歡過程中,事主曾叫他「大力啲插」,但被告堅稱無肛交。

案件編號:HCCC 3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