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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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歧視例逾10年無檢討

【本報訊】港府將會向聯合國提供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的首份報告,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委員會昨日邀請關注團體表達意見,團體炮轟政府保障殘疾人權益「得個講字」,《殘疾歧視條例》實施十多年都從未進行檢討,部分做法比內地更加落後。

香港人權聯委會委員蔡耀昌指出,港府未有透過立法落實《公約》要求,至於在回歸前制訂的《殘疾歧視條例》,平等機會委員會早於九九年建議檢討,但當局至今未有正式進行諮詢及提出修改建議,保障殘疾人權益「得個講字」。聽障婦女關注小組召集人杜鵑鵑透過手語翻譯員,炮轟港府不重視手語文化,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大部分成員都不懂手語,比內地更落後。

港府未助融入社會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亦批評港府制訂政策時無考慮促進殘疾人士融入社會,不少新建商場雖有按規定設有殘疾人士專用廁所,但往往要推開多重很重的大門才能進入,他說:「我五十幾歲都要花九牛二虎之力,先推開三道門入廁所,係咪趕客呀?」

保障市民私隱和免受歧視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昨日先後在立法會批評政府。吳斌直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多元化,但所獲資源與申訴專員公署和平機會「無得比」。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表示,會向地產建設商會反映有關意見,並承諾會在報告「報喜兼報憂」。

委員會昨亦討論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來年工作計劃,將於年中卸任的私隱專員吳斌,指公署工作愈趨多元化和複雜,但政府給予的資源卻遠不及申訴專員公署和平機會。議員張文光形容吳斌是被政府「斬手斬腳」的「殘疾專員」,要求政府向公署增撥資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強調,過去三年當局共增撥一千二百萬元予公署,反建議公署精簡處理投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