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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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斯萊斯爆胎累死司機

爆胎意外殺好丈夫!為養妻活兒日做兩份工的印度裔司機,昨駕駛勞斯萊斯房車載僱主與生意夥伴往機場,在北大嶼山快速公路爆胎停下,盡責司機帶兩人到路肩後返回路中檢查房車,突遭一輛馳至私家車狂撞,飛彈撼爆擋風玻璃,夾於兩車間推行,變成人肉三文治慘死,私家車司機亦受傷,並涉危險駕駛被捕。

往機場停高速路中線

死者Gurinder Singh(二十七歲),十多年前隨家人來港,四年前回鄉娶妻,夫婦育有一對稚齡子女,他兩年前獲經營加盟時裝店的德國籍僱主聘為全職司機,但為養妻活兒,晚上在薄餅店兼職送外賣。死者妻兒昨驚聞噩耗情緒激動,妻子哭至聲嘶力竭,僱主在送機後亦趕往醫院了解,神色黯然。

昨上午十一時許,印度裔司機駕駛勞斯萊斯銀刺三型(Silver Spur Ⅲ)房車,載僱主與德國籍女生意夥伴往赤鱲角機場,駛至北大嶼山快速公路三點一路段近小蠔灣時,房車右尾胎爆裂,他將車停在中線,並安排僱主與女夥伴帶同行李走到路肩,再召喚公司另一輛房車到場接載僱主。

私家車頭留人形凹痕

他其後折返房車旁查看,不料,一輛私家車馳至,姓莊(二十六歲)司機煞掣不及,狂撼房車車尾,印裔司機被拋上車頭,後腦撼爆擋風玻璃,再向前仆,夾於私家車與房車之間被推前約十米,他滿面披血,腹部夾扁凹陷。私家車車頭撞至摺曲,擋風玻璃爆裂,留下人形凹痕。房車亦撞凹尾箱,左邊後胎爆裂,僱主被嚇呆,立即報警。印裔司機送院搶救後不治,莊胸口痛楚送院,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將他拘捕。

新界南交通部特別調查隊第二隊高級督察李文杰表示,肇事路面並非交通黑點,不排除私家車收掣不及或司機不見「死車」引發。

爆胎駛回路肩較恰當

被撞毀的勞斯萊斯房車於一九九四年出廠,當年新車售價達一百萬元,汽缸容量高達6,750cc,車主登記是一間成衣公司,兩名董事均為外籍人士,公司登記地址為中環交易廣場二期一間秘書服務公司。

對於爆胎引致奪命意外,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表示,爆胎屬於小事,無論前胎或後胎爆裂,都不會鎖死車輪,司機應盡量利用車輛餘下動力,慢慢將車駛到停車路肩,避免被尾隨車輛撞及,以便在安全情況下落車求助。

萬一車輛不能駛到路肩,司機也應在安全情況下離車,打開車尾冚並開啟死火燈,或者在車尾百米外擺放大型物件,提醒後至司機留意,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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